40城個人住房信息聯網難如期 個別城市拖后腿
完成“40城市個人住房信息聯網”的時間大限將至。
作為住建部部長姜偉新一再強調的住房制度“基礎工程”,能否于6月30日前完成,似乎仍有懸念。
作為一個國家的社會經濟基礎數據,住房信息就相當于房子的“戶口”。該系統是否健全,直接關系到政府對房地產市場的判斷是否精準,和住房、調控政策是否科學。也直接關系到實施房產稅的時間表。
業內熱衷的猜測是,一旦個人住房信息實現跨區聯網,或將影響下一步房地產調控政策的走向。如“房產稅試點范圍擴大”,和個別城市“住房限購政策常態化”,以及對保障房申請資質的從嚴核定,等等,都將依靠該系統提供技術支持。而住建部對“聯網”的政策意圖始終未做具體明示,這讓執行此項任務的地方政府頗為不安,因為不清楚“聯網后要干什么”。
知情人告訴《財經國家周刊》記者,早在2010年6月,住建部曾就“加快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于青島召開專題會議,當時確定的時間表是到2011年6月底前,就應實現40個城市個人住房信息聯網,但聯網時間卻被一推再推。“雖然這次部長發話要求2012年6月底前務必完成,但有可能還會被推遲。”
《財經國家周刊》記者在各地調研時了解到,當前40個城市大都已初步實現個人住房信息的域內聯網。而下一步要實現跨區聯網,地方政府尚有諸多主觀和客觀的難題需要化解。
聯網是大勢所趨
今年3月全國兩會期間,“加快建設城鎮住房信息系統”首次出現在溫家寶總理所做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此前,該項工作還被“十二五”規劃立項為“國家信息化重大工程建設項目”。住建部部長姜偉新曾格外強調,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是“2012年非常重要的一項工作”,“對于加強和改善房地產市場調控以及社會管理意義重大”,“要克服困難,加快推進”。
作為住房領域一項發展相對滯后的“基礎政策”,住房信息化建設的重要性之所以被重新重視,與近年來房地產調控所遭遇的困境不無關聯。
2010年4月,為遏制房價上漲過快、打擊炒房,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新一輪房地產調控,動用空前嚴厲的差別化信貸政策,要求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不得低于5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但如何認定“第二套住房”卻成為調控細則制定過程中一個糾結的問題,因為僅靠銀行信貸記錄并不能真實反映個人及家庭名下的房產狀況。
當時,市場上演繹出至少7種認定“第二套住房”的辦法,給差別化信貸政策的落地執行造成一定混亂。迫于此,住建部于當年6月給調控政策“打補丁”——聯合央行及銀監會出臺“認房又認貸”的“第二套住房官方認定標準”。
2011年,房地產調控持續加碼,“住房限購政策”首次出現在政府的調控工具菜單中。限購政策在有效擊退大城市投資和投機性購房需求、穩定住房價的同時,也漸漸暴露出“一刀切”的局限性,誤傷了一部分自住型、改善型的合理住房需求。限購目標一定程度上的“脫靶”現象,暴露出某些地方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的滯后。
此外,近年來屢被業內質疑的住房保障覆蓋面是否準確、合理,也與住房基礎數據缺失有關;房產稅此前曾以“物業稅”的名義在某些城市空轉試點8年之久,迄今仍不能推廣擴大,在一些專業人士看來,也與缺乏住房信息系統技術支撐有關。這項“最基礎”的制度設計,儼然已成為制約科學調控的眾矢之的。正因如此,中央政府在調控實踐中逐步意識到,建立個人住房信息系統任務已迫在眉睫。
按照住建部的規劃,住房信息系統將由住房市場監測分析、住房公積金監管和住房保障監管三大子系統構成,此外還包括后臺的運行維護和安全監管系統。該系統全部建成后,將支持343個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287個城市住房管理與保障部門的數據傳輸及共享。屆時,三大子系統將提供住房、調控政策制定所需的絕大部分數據。“如果從住房數據管理規范化和提高住房信息透明度的角度來說,個人住房信息系統的成功聯網運行,將成為一個重要的歷史性事件。”清華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劉洪玉教授說,由于個人住房信息系統的聯網使用,能極大地提高我國相關政策制定和執行的科學性及精準度,因此有利于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和住房保障體系建設。
(編輯:sun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