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閑置土地處置辦法》7月施行 外界憂心操作性-行業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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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置土地處置辦法》7月施行 外界憂心操作性

來源:久久廠房網   查看:1263次   發布時間:2012/6/8 9:53:00

    備受關注的新版《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將于7月1日起施行。

  6月7日,國土資源部網站刊登的新版《閑置土地處置辦法》(下稱《辦法》)提出,土地閑置滿一年的,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下達《征繳土地閑置費決定書》,按照土地出讓或者劃撥價款的20%征繳土地閑置費,土地閑置費不得列入生產成本;滿兩年的,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下達《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決定書》,無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這一部門法規共計32條,比1999年公布的《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多出21條。近年來,伴隨著房價飆漲,從中央到地方,關于清理閑置土地、打擊囤地的呼聲漸高。去年底,新版《閑置土地處置辦法(修訂草案)》向社會征求意見,這是12年來首次對該辦法進行修訂。

  新版辦法與“修訂草案”并無太大出入。

  中國房地產數據研究院執行院長陳晟稱,國土部一直都在強調處置閑置土地。今年的用地指標特別緊張,國土部出臺此辦法,也是表達了要在存量土地上下工夫,加大存量土地開發效率,但這并不是治本之策,關鍵還是要看地方政府的配套政策和細化措施。

  某國有背景開發商則認為,“這個時機出臺《辦法》,是想給一些抄底的企業提個醒,囤地是有代價的。”

  詳細界定“政府原因”

  按《辦法》的定義,閑置土地是指“超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合同或劃撥決定書約定、規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國有建設用地”。“已動工開發但開發建設用地面積占應動工開發建設用地總面積不足1/3,或者已投資額占總投資額不足25%,中止開發建設滿一年的國有建設用地,也可以認定為閑置土地。”

  一位國企開發商稱,《辦法》的推出不一定和房地產調控有關系,這只是一個更為細化的版本。

  體現之一,即針對“閑置土地”的重頭——“政府原因閑置”,《辦法》進行了較為詳細的界定。

  《辦法》稱,屬于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造成的土地閑置包括:因未按照合同約定、規定的期限、條件將土地交付給使用權人,致使項目不具備動工開發條件的;因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依法修改,造成使用權人不能按合同約定、規定的用途、規劃和建設條件開發的;因國家出臺相關政策,需要對約定、規定的規劃和建設條件進行修改的;因處置土地上相關群眾信訪事項等無法動工開發的;因軍事管制、文物保護等無法動工開發的;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其他行為。

  此外,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土地閑置的,也將依照前款規定辦理。

  長期以來,“政府原因導致的閑置”一直是解決閑置土地問題的頑疾。據新華社6月7日報道,2009年度全國閑置的700多宗、面積3000多公頃土地中,“政府原因”所占宗數為企業原因的5倍,面積為企業原因的2倍。

  稍早前的2010年8月,國土部土地利用司司長廖永林曾介紹,截至當年5月底,各地上報的2815宗閑置土地中,因毛地出讓拆遷難、調整規劃等政府和客觀原因造成閑置的約占六成以上。

  按現有規定,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閑置原則上不予追究。

  新版《辦法》則規定,因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閑置的,可以采取延長動工開發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調整土地用途、規劃條件,以及“協議有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等方式處置。

  “地方政府和開發商能‘相互理解’”

  雖然新版《辦法》對閑置土地的認定、處置、監管,均提出了較為詳細的管理方法,但多位受訪人士還是強調,具體影響還是要看執行力。

  一位受訪開發商直言,不少地方政府對于閑置土地的處理,并沒有那么認真。

  一國企開發商提到,《辦法》對于竣工時間的限定并不算嚴格,而“開工”對開發商而言則頗為簡單。而且,即便不能如期開工,開發商也能找到理由來搪塞,比如規劃原因,最容易搗糨糊。關鍵是,地方政府也不愿意惹事,除非太出格,不會主動去插手太多。很多高價地太早開工開發商賺不到錢,地方政府和開發商是買賣雙方,能“相互理解”。

  一在港上市的大型房企投資部經理也說,土地出讓文件中都有約定的開工、竣工日期,政策是一直有,但地方政府管得比較少。有些港資開發商拿下的土地閑置很多年,也沒有受到任何處罰。

  地方政府似乎也有“苦衷”。

  一央企開發商介紹,地價太高房企拿不動,地方政府也有顧慮。比如說,綠城在蘇州就有一塊高價地,樓板價每平方米2萬多元,現在荒廢,“政府如果收回,會影響整個城市的投資環境。”

  “一直以來,地方政府對閑置土地的監管都不是很嚴格。因為一旦關系破壞,開發商不拿地,損壞的是地方政府自身的利益。中央和地方的利益是有差別的。今年土地市場不樂觀,最近推的地體量也比較小,買家也不多。地方政府推地的積極性很強。”一位開發商說。

  北京5月經營用地零成交

  今年以來土地市場的低迷,也讓不少地方沒了處置閑置土地的底氣。

  一位央企開發商介紹,地方政府處理閑置土地問題,一直以來都是“欺軟怕硬”。某港資開發商囤地10年沒人管,民營企業很可能就被收回土地了。真正被處理的閑置土地是少數。

  上述央企開發商透露,“最近一直和地方政府領導吃飯。(他們)招商很積極,賣地也很積極。而現在手中有錢能買地的,也就那么幾家(開發商)。”

  至于價格,該開發商說,供應量大的區域價格好談,以前樓板價5000元/平方米,現在3000元/平方米也是可以的。

  克而瑞7日發布的一份報告稱,今年5月,10大重點城市的土地成交總占地面積為205.58萬平方米,同比(比去年同期)下降33%;成交總金額為91.21億元,同比下降50%。其中,京滬穗深等一線城市的土地成交面積均出現同比、環比下跌。其中,今年5月經營性用地成交為零,土地出讓金比上月狂跌98%至0.76億元,土地市場幾近冰點。

  在陳晟看來,要想調動地方政府處理閑置土地的積極性,治本之策是要把“存量土地處置”和“新增供地指標”掛鉤。


(編輯:sun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