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錫文:征地糾紛癥結在土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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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著名“三農”問題專家陳錫文說,引起征地糾紛的癥結在目前政府的土地政策,政府應做好監督者,而不改變土地所有權。
自2004年以來,陳錫文參與了每年中央制定“一號文件”的過程,并參與了30年來農村的每一項改革。在昨日于清華大學舉行的首屆“清華三農講壇”上,他回應了近年來備受關注的征地糾紛、農民進城等熱點問題。
熱點1:征地糾紛
政府應只管規劃放開土地使用權市場
陳錫文指出,導致目前引起廣泛社會矛盾的征地糾紛,癥結在目前政府的土地政策:工業用地價格過低,卻拼命壓低對農民的征地補償價格,再用推高城市房價來補齊地方財政,導致農民、市民的利益受損。
他認為,北京、上海目前在集體土地上建租賃房的辦法可供參考,在不改變土地所有權的前提下,政府只負責規劃,農民以何種方式獲得收益則由企業去談判。
他表示,土地增值收益必須歸公的說法很難站住腳。從我國目前實際來看,國家年度計劃用地指標在相當長時間必須存在。但地方政府可以扮演好監督者的角色,在不違反土地規劃的前提下放開土地使用權的市場。如此,既可以大規模減少社會矛盾,農民也沒有失去土地。
熱點2:清理小產權房
清理小產權房不是對農民的歧視
今年以來,國土部提出將清理現存小產權房問題引發熱議。由于現存小產權房較多,情況復雜,民間有呼聲希望通過補交土地出讓金,將小產權房轉成大產權房。
對此,陳錫文認為這是輿論的“誤區”———清理小產權房似乎成了“對農村集體土地、對農民的歧視”。
陳錫文表示,土地使用者不能因為自己是產權所有者,便“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小產權房不符合現行國家法律。違反法律的處理結果,“不管是農民還是國企都是一樣的”。
他認為,土地利用必須嚴格按照規劃執行。耕地不能用于其他用途,還要考慮到農民都依村莊群居,必須符合農村的基本生活結構。他說,即使是在日本和臺灣地區,非農民購買農地依然不得更改土地的使用屬性。對此,國家還需嚴格按法律制度進行規定。
熱點3:農民進城
應讓農民有更多自主選擇權
去年,我國城鎮常住人口首次超過農村,這其中近1/3是外來人口。隨著城鎮化規模加大,農民工呼喚取得平等的市民待遇,如何使“農民變市民”亦成為社會焦 點。(來源:南方都市報 南都網)
陳錫文表示,“農民進城”需有頂層設計,否則城市里配套設施跟不上,問題越到后期越棘手。
他舉了泰國曼谷的例子:來到曼谷的農民可以選擇:如果只賺錢,不打算留下,便不繳納社保也不享受城市福利;若想留下,繳納8年的社保,便能享有曼谷市民的同等待遇。
他指出,我國缺少此方面的過渡性政策。目前急需抓緊設計,讓農民有更多自主的選擇權。
熱點4:土地管理法修法
將逐步提高補償水平
將征地制度改革作為重點的《土地管理法》修訂,被外界賦予極大期許。然而,面臨學界極大爭議的此法修訂卻一再“難產”。這部法律的修訂之路在何方?
“制度大轉身不容易”,陳錫文表示,國土部提出修改《土地管理法》已有3年,部門已提出意見,形成了初步的方案,基本方向是嚴格控制征地規模,逐步提高補償水平,落實好安置政策。
陳錫文說,去年溫家寶總理已反復強調,今年一定會出臺關于農村集體土地征收的補償和安置的條例。為了讓該條例符合上位法,《土地管理法中》涉及農村集體土地征收的補償和安置的條款將先期進行修改,之后才會出臺條例,以適當地緩解當前的征地矛盾。
(編輯:sun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