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部:開發商土地閑置兩年將沒收-行業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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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部:開發商土地閑置兩年將沒收

來源:廠房出租網   查看:1886次   發布時間:2012/6/12 2:39:00

6月7日,國土資源部網站發布了《閑置土地處置辦法》(下稱《辦法》)最終修訂版,7月1日將正式實行。

國土部:閑置土地滿1年按地價20%征閑置費
“核心條款莫過于,未動工開發滿一年的,按出讓價20%繳納土地閑置費。未動工開發滿兩年的,無償收回。”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楊紅旭表示,“這兩條在這幾年來,在國務院此輪樓市調控多項政策中多有談到,國土部也一再重申這兩條,但是效果不見明顯。”

實際上,早在1999年4月26日,上述《辦法》在國土資源部第6次部長辦公會議通過。此后13年來,中國房地產行業已經走過一個黃金周期。2011年,國土資源部起草了《閑置土地處置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并于當年12月公開征求意見。目前公布的《辦法》最終版,與征求意見稿相比改動不大。

修訂《辦法》意在打擊開發商囤地,但是,在本輪房地產調控的遏制下,房地產行業已經走過輝煌周期,政策高壓下土地市場冷清,《辦法》能否走出“有心無力”的怪圈仍有待觀察。

楊紅旭認為:“收回閑置土地,牽涉方方面面利益,現在正是地方政府巴望開發商買地的時候,想在這個關口上嚴格執行閑置地處置辦法,會比往年更加困難。”

事實上,國土部對于閑置土地的追查,多年來一直在強力執行,但是地方各有對策。

今年5月初,國土資源部發布《國家土地督察公告(第5號)》顯示,在國家土地督察系統2011年的例行督察中發現,43個城市918個項目存在土地閑置,涉及面積8.84萬畝。一些地方土地閑置現象大量存在且未得到有效處置,部分開發區和工業園區也不同程度存在土地閑置以及土地利用效率低的問題。

值得一提的是,被抽查的31個市、25個縣中,有12個市、22個縣存在土地違規抵押融資貸款行為,涉及面積10.47萬畝,貸款總額557.98億元。所以,即便是閑置的土地,其實也可以從銀行套到錢。

國土部土地利用司司長廖永林曾表示,在閑置土地中,因毛地出讓拆遷難、調整規劃等政府和客觀原因造成閑置的約占六成以上。其中,拆遷難、更改規劃大約各占一半。

對此,新修訂的《辦法》對政府因素造成的土地閑置作出了界定。例如,因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依法修改,造成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不能按照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合同或者劃撥決定書約定、規定的用途、規劃和建設條件開發的;或因國家出臺相關政策,需要對約定、規定的規劃和建設條件進行修改的;可以采用延長動工開發期限,調整土地用途、規劃條件,協議有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等方式來進行處置。

國土部:閑置土地兩年未動工將收回使用權

國土部今日正式發布經修訂通過的《閑置土地處置辦法》,規定未動工開發滿一年的閑置土地,由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按照土地出讓或者劃撥價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繳土地閑置費。該辦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